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上述企业要充分发挥骨干建筑业企业引领示范作用,积极响应行业政策要求,加快转型升级步伐,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,为山西省建筑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开展骨干建筑业企业动态评估工作,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,要降低骨干建筑业企业档次,直至撤回骨干建筑业企业称号,对情节严重的,取消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资格。
三、各市要认真落实好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扶持政策,在资质办理、建筑工程招投标、评优评先、科技创新、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对2022年度增设的中小型骨干建筑业企业,按照骨干建筑业企业扶持政策予以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