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截止到2022年6月10日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的绿色建筑创新项目有异议,均可提出书面意见。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,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。
联 系 人:贾柠羽 张艳伟
联系电话:0351-35800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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